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为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实验教师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的力度,培养适应21世纪生物科学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对实验教师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为人师表,以学生为本,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贯穿于实验教学中
第二条 实验教师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积极参加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用书,编制和引进多媒体课件(含电子教案、CAI和网络课件等)。
第三条 实验教师要注意教学方法的研究,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内容,设计和安排新实验,开设新实验,确保实验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先进性。学期初,要配合教学实验室作好新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设计实验题目(标明原开、改造、新开的实验数)等教学工作;
第四条 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工作。
(一)实验前
1.提前一周将本学期所开实验需要的仪器、材料、试剂(包括配制)等交给实验技术人员准备。
2.首次上岗的教师,要试讲、试做和亲自处理数据;新开实验或改进实验要先做好预实验。
3.为了节省实验时间,给学生充分的时间预习,提高实验效果,一律实行实验前一周统一讲授(含实验相关理论、原理、操作、注意事项等),并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
4.讲授实验全部采用多媒体课件或电子教案,指导教师于讲授前把电子课件交到教学实验室现代信息化管理室。
(二)实验中
1.实验教师必须佩带名签,提前5分钟到实验室。
2.实验前进行预习效果考核。。
3.根据学生预习考核的情况,重点强调学生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并就实验的关键问题和注意事项对学生提问,同时注意给学生更多自主实验时间。
4.监督和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做好运行记录。
5.认真、详细、及时记录学生平时实验操作情况,实事求是给出平时成绩。
6.要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严禁私自串课、停课,保持实验教学秩序稳定。
7.在实验教学时一律关闭手机、BP机等通讯设备。
(三)实验后
1.实验结束后负责督促学生归还仪器设备、玻璃仪器、材料和试剂等实验用品,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同时作好交接记录。
2.督促值日生检查水、电、煤气等是否关闭,并要求值日生做好值日生工作和填好“值日生登记簿”。教师实事求是地填好实验室工作日志。
3.实验后要及时组织学生进行实验讨论,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4.实验报告要求实验后7天内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收到实验报告后7天内批完并返给学生。实验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要注明学生实验报告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杜绝只写分数,不写评语。。
5.实验教师在实验成绩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实验成绩要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6.指导教师在指导完所带实验后两周内把实验成绩单和平时计分册交到实验中心。
第五条 负责向学生讲授实验室的要求和学生实验守则。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室的仪器和物品,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使学生一进实验室就有一种责任感。
第六条 检查并记录学生的出席情况,对迟到学生要求认真填好“迟到自签簿”。
第七条 严格遵守教学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协助做好教学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安全和卫生工作及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吉林大学国家级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4年2月26日
(修订人:孟庆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