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为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落实实习教学责任,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6]85号)《吉林大学关于加强本科实习教学团队建设的通知》(校教字[2017]21号)规定,特制订实习教师岗位职责。
第一条 实习教学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训实习、野外实习、生产实习等环节。
第二条 实习教师主要职责
1.实习前:
(1)参加实验中心组织的实习前动员、安全教育、注射疫苗等活动,并签订安全确认书和责任书;
(2)参加实习前的讲授和培训,强化实习内容及要求;
(3)实习教师参加实习前的实地踏查、路线设计、实习内容规划等工作;
(4)参加实习试题库的出题工作。
2.实习中:
(1)负责开展日常实习指导、讨论、汇报及考核;
(2)负责学生夜晚查寝及教育监管学生安全工作;
(3)指导教师要服从教学团队工作安排,执行实习计划,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擅自找人代岗。
3.实习后:
(1)按时批阅试卷、实习报告、汇总学生实习成绩并及时录入系统,实习资料存档;
(2)收集教学信息反馈,分析学生实习教学效果,倾听学生的意见与建议,总结实习教学工作;
(3)参加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讲义和实习教材的制定与编写;
(4)参加实习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