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主任工作分工及职责
1. 主任
(1)负责两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面工作;
(2)负责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全面工作。
2. 常务副主任
(1)配合主任组织协调两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日常工作。
3. 副主任
(1)配合主任制定中心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
(2)负责中心管理制度与细则的制定、修订组织落实、检查指导;
(3)负责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条件建设、维修维护、日常运行管理;
(4)负责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资源、人员、环境、安全、信息化等建设及各项评估、考核组织工作;
(5)负责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行政、日常运行及对外联络组织协调工作;
(6)配合学会秘书长完成秘书处有关工作。
(7)负责生物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践教学方案设计、实践教学大纲制定、课程与项目建设;
(8)负责生物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践教学运行管理;
(9)负责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改革研究。
4. 专业分中心主任
(1)负责化学﹒生命科学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命科学分中心实践教学方案设计、实践教学大纲制定、实践课程及实验项目建设;
(2)负责分中心实践教学改革与日常运行管理;
(3)负责与其他分中心实践教学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