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质联机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仪器使用需提前三天预约使用时间。院内使用者在生物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智能化管理系统中进行预约,经管理老师审核后,才能使用。外来人员测试样品必须按中心规定填写《仪器开放预约申请单》,由中心主任批准方可测试,由仪器管理老师安排具体使用时间和仪器
第二条 使用者须经过仪器管理员的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使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其余人员一律不准上机操作,否则造成仪器故障者,其导师课题组须承担维修费用。
第三条 使用仪器前,请确定样品的预处理过程是否规范,并告知仪器管理老师样品的类型、处理方法等,并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如实填写样品的相关信息及处理过程。
注:样品溶液严禁含有难挥发盐类,如磷酸盐、硫酸盐、盐酸盐等。样品严禁含有表面活性剂一类的样品;金属络合物样品、有色样品不予测试。实验所需甲醇、乙腈、水等溶剂必须为指定厂家生产。溶液应是清澈透明的,对于有沉淀或不溶物存在的样品不予测试。
第四条 仪器运行期间,需严格按培训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如出现任何故障或问题,使用者应及时通知仪器管理老师,以便及时处理,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
第五条 实验结束后,如实填写仪器状态、室内温度、湿度等使用记录。同时,应保持液质室的卫生清洁,测试完毕请及时带走自己的物品,拷贝相关实验数据,清理桌面。室内不保管、存放样品,因不拿走样品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者承担。
第六条 离开实验室前,检查仪器线路、室内温度、稳压电源、氮气发生器等是否存在异常。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仪器管理老师。请大家互相督促,杜绝安全隐患。
第七条 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仪器损坏或影响测试性能者,将取消其仪器使用资格,其所属课题组须承担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