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谱室管理规定(C454、C456)
光谱室是进行光谱分析的精密仪器室,为确保光谱仪器能够高效、安全运行和实现开放共享,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进入该室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进入光谱室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光谱仪器操作者必须着实验服。
第二条 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避免产生时间冲突的现象,在使用仪器前,要提前使用吉林大学生物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智慧化管理系统进行预约申请,经管理老师审核通过后在预约时间内使用指定的仪器。
第三条 光谱室内仪器相关配套设备(特别是比色皿)不允许交叉使用或挪做他用。
第四条 所有光谱分析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仪器使用培训、考核并获得光谱仪器使用证书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内使用指定的光谱仪。
第五条 每次光谱分析后,必须如实填写仪器使用登记本,真实记录分析条件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包括故障和检修情况)。对于实验教学,每次使用后,该实验的相关老师应及时对所使用过的仪器进行检查并在仪器使用本上签字;并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
第六条 操作光谱类仪器动作要轻,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正常状况须及时报告主管老师。保持室内卫生和实验台面的整洁,节约使用水电。
第七条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自带U盘拷贝分析测试资料。如有特别需要,由主管老师用专门的U盘给予拷贝,以防病毒感染。
第八条 测试完毕后,离开实验室前检查电源、门窗,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