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室管理规定
发酵室是微生物发酵培养的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实验室,为了加强其设备的管理,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使用对象
本室是产学研结合实验室,主要是用于本科生专业实验、实训实验、创新实验、研究生专业实验、实验教师科研和社会服务等。
第二条 预约制度
使用发酵罐必须提前3天向管理人员预约,填写预约申请单;外来人员需提前1周预约,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安排使用。管理人员无权私自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追查责任。
第三条 培训与考核
使用者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仪器使用技术和注意事项培训,考核合格者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管理人员安排具体使用时间。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私自操作使用发酵罐,如有违规操作管理老师有权停止其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查相关责任。
第四条 使用注意
进入发酵室必须穿实验服。
做好使用前检查:对水处理系统三个过滤罐进行正反清洗,洗至流出清水为止,避免过滤罐堵塞;检查水、电、汽和补料系统是否正常;检查标定好pH电极、溶氧电极。
严格按标准操作规范操作相关设备,注意水、电、汽安全,严禁跑冒滴漏,特别注意烫伤;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老师联系,并做好记录。
拆卸和安装pH电极、溶氧电极、消泡电极时,一定严格按程序操作,慎防碰撞电极,否则造成人为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正确使用蒸汽发生器,防止高压蒸汽烫伤,灭菌后剩余蒸汽要放尽。
发酵罐灭菌过程中,不可离开现场,否则中间出现(断水、断电等)问题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材料浪费,将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注意使用酸碱等液体时,不要滴到仪器设备表面,如造成仪器表面污染或腐蚀,视情节给予处罚。
要保持本室地面、桌面、操作台、窗台、罐体、管路等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垢。
未经管理老师同意,不得私自动用其他物品。
实验室内无人的情况下,绝不允许敞门离开;任何人(含值班人员)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打开发酵室门,否则出现问题由开门人负责。
使用后,要对发酵罐及管路清洗干净,并进行灭菌处理,关闭好水、电、气(汽);摆放好物品,清扫室内卫生;详细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和开放实验记录;通知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令其整改、停止使用、赔偿损失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