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生物学创新创业实践》(包括创新创业培训16学时和创新创业实训48学时)教学管理上的宏观调控,调动教师从教的积极性,较科学地对教学工作量实施管理,以保证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依据《吉林大学学院教学工作量(本、专科)核算办法》,结合《生物学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生物学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指导标准学时(指教师对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进行培训考核)
创新创业基本知识讲座:4学时;
创新培训讲座(包括文献检索、学术论文写作等):4学时;
创业培训讲座(含创业计划书撰写):4学时;
项目立项汇报考核:4学时;
项目学期检查汇报考核:4学时;
项目结题鉴定汇报考核:4学时;
学术论文修改:4学时。
第二条 《生物学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指导标准学时(指教师指导实验,含修改项目申请书、学术论文、汇报PPT等)
H×K1
H—执行计划学时或每个教师实际完成的基础学时(48学时)。
K1—实验课容量系数:
3-5人,K1=0.90。
注:《生物学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学术论文、实验记录本和成绩单等)上交不合格或过期者,学生无成绩,指导教师不计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