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开放性创新实验教学环节管理,保证实验项目实施效果,根据吉林大学开放性创新实验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报
按着学校有关规定内容要求和目标要求,中心统一组织初审,指导教师在线申报,系统中已录入项目不需要重复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新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同时专家组将对目前已开展的实验项目进行检查,通过遴选的新申报项目和通过检查的已开展项目将向本科生开放。
指导教师有权限关闭自己开设的实验项目,但一经关闭,以后将无法再次开启。处于开启状态的实验项目,凡是超过3名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必须进行指导。
(二)项目实施
选项程序经过学生预选、教师确认、正式选做三个步骤,实验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教学运行工作,要严格按学校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每学期实验结束后,及时组织学生提交实验报告、及时批阅和考核学生实验成绩,并将学生实验报告和成绩单报送中心存档;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该学期学生人数、组数,所用实验材料、试剂的种类及数量。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
1.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属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挪用、挤占。
2.每个项目经费额度按学校下拨经费额度核算,报销时按实际上课组数发生费用为准。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实验耗材和实验室相关必备安全用品,不得用于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
4.实验耗材申请、审批、验收、保存、使用、处理。严格按计划书列支和学生实验报告中用到耗材采购;中心教师指导的项目,指导教师填写申请单、录入设备处综合管理系统,经中心主任审批方可购买;供应商送货必须经由李英春老师和指导教师一起验收,并一同在验收单签字;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验使用材料情况开具发票,并同时上交该学期上课组数及成绩的网站截图及每组实验报告电子版做为报销依据,并由刘洋老师审核方可到主管经费副院长审核、签字、报销。
如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须在购买前经学校审批、报公安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在使用时,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预案,保存严格按分类施行双人双锁管理,废物、废液处理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开放性创新实验的实际组数以教务处认定并拨款的组数为准,并以此作为报销实验材料的依据。每个项目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教务处每学期分配金额;报销时间在学校专项经费下拨后执行。
6.开放性创新实验经费专款专用,如发现有挪用、挤占实验材料经费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量核算
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按学期选修方式进行,规定每个项目每组1-3名学生,单个项目选做人数不足3人不得开课,单个项目选做人数最多30人,每名教师单个项目最多指导10组,每名指导教师每学期最多核算10组工作量和实验耗材。
(五)如有与学校、学院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学校或学院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