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暨确立2011年春季立项项目等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0 00:00:00 点击次数:
1.学校定于2011年10月10日至21日开展2011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暨确立2011年春季学期立项项目等级。请各项目组组长于10月9日前,把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教务处(指导教师和组长必须签字),要求一式三份,及各项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笔记”交到C558室;电子版的学期检查表发到lu443@126.com。内容包括从项目开始到10月10日的实验工作。
2.以学部(相关或相近学科组)为单位,组成专家组审查学院自检结果,确立校级一类资助项目、校级二类资助项目以及学院资助项目;校级一类资助项目进行答辩,遴选国家级项目;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审批,上报教育部备案。参加答辩的项目需准备PPT,演示汇报5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