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4 00:00:00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和《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日开展2008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要求
1.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社会实践兴趣浓厚,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基本素质的本科生均可参与。
2. 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
3.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2007年度已由学校批准立项(见“承担项目”栏目,不包括“生命科学与技术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的参与人,在该项目未结题验收前不可再次申报。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应超过2个。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 项目难易适度,可行性强,参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3.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的项目,学生可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4. 项目完成时间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 4月21日至5月17日申请人准备选题,选择指导教师,充分进行项目论证并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实验中心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2. 5月19日至5月23日学院“工作组”整理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初评,确定推荐参评的校级项目。
3. 5月26日至5月30日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