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布2018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学校定于2018年10月中旬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学期检查暨确立等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是否按立项计划进行;
2.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4.下阶段工作计划;
5.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方式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学期检以学院自检为主,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向学院“工作组”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一式3份,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复印件1份)。各学院“工作组”根据学科性质与特点,制定项目检查评分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师生精力投入、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等进行评价,在《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学院检查意见”栏填写不少于50字的检查意见。
各学院将学期检查汇报答辩时间与地点以邮件方式发送教务处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科(fukun@jlu.edu.cn)。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实践教学管理系统(Ptms.jlu.edu.cn)大创模块,上传学期检查表电子版并提交,学院大创管理员填写学期检查成绩并审核。
三、2018年春季学期立项项目等级确立
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要求,2018年立项项目继续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对毫无进展项目予以终止,并有序推荐“国家级候选项目”和“校级候选项目”,“国家级候选项目”的推荐数量不能超过“国家级培育项目”数量,填报“2018年度国家级及校级候选项目表”(附件2)。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立国家级项目和校级项目。
四、时间安排
1.10月10日至13日,学院自检。10月13日下班前学院将推荐“国家级候选项目”的《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一式3份)与《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2018年度国家级及校级推荐项目表》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fukun @jlu.edu.cn.
2.10月16日至20日,学校复检,同时评审确立国家级项目和校级项目。